中新经纬2月24日电 ST永悦24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由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解除留置措施。
ST永悦称,截至公告披露日,陈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前,ST永悦于2024年11月24日披露了《永悦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被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和立案审查。
公开资料显示,永悦科技主营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和可发性聚苯乙烯等。
企业经营方面,ST永悦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0亿元到1.56亿元之间,上年同期为亏损7008.72 万元。
ST永悦表示,2024年度公司对无人机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存货和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二级市场上,ST永悦24日收涨1.45%报4.19元/股。(中新经纬APP)